安徽省新希燃药品有限公司(原安徽省恒悦药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148972981W):
我局在对你单位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提供账簿、成本核算资料不全,税务检查人员到你单位(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汶水路电商园三期2号楼A区8层8046室)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皖税稽通〔2018〕9号),未找到你公司人员,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皖税稽通〔2018〕9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皖税稽通〔2018〕9号)
(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文书。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109号1408室;联系电话:0551-65100894;1565653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