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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国家税务局失踪纳税人公告2007年第4期


  2007-03-19 09:16:11

为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务登记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有关规定,限以下失踪纳税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申报等手续,逾期列入非正常户管理,其税务证件、结存发票暂停使用。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其税务证件失效,特此公告。

 

 

                 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340311795058942

蚌埠市淮上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淮上区小蚌埠镇双墩村

阮寿国

340304560513061

蚌埠市金龙木业商行

前进路446

王志龙

340304197609040611

蚌埠市中立装潢设计工作室

朝阳路426号

王海峰

35058219740917003401

赖参观

华昌街92号

赖参观

340303701202001

罗传宝

青年街34-38号

罗传宝

340304195008200019

祖康福

二马路新市场华昌街3号楼94-96-98号二层一间

祖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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