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07-29 17:37:25

  皖国税函〔2008195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

    

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皖国税党纪发〔200822号)要求,为做好“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切实达到“展示成果,促进交流,整体推进”的目的,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廉政文化作品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有主题鲜明的思想

  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税务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税务核心价值理念;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荣辱观,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清风正气;突出廉洁从政和法制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国税人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2.能充分体现税收工作和系统队伍建设的特点

  (1)全面反映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面貌。体现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格局;体现广大国税人员的群众性参与。

  (2)展示国税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3)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国税工作实践活动。

  (4)充分显现加强自身修养、保持健康向上的作风和情趣,能带来思想启迪、身心愉悦、审美享受。

  3.国税人员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要有署名。

  4.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内容上的广泛性、形式上的多样性;突出基层特点,反映地方特色,凸显品牌意识。提倡有效利用空间布局、色彩、生活设施以及实物、图片、展览、宣传栏、公益广告、格言警句等,因地制宜建立楼道、走廊、大厅、墙报等文化产品。

  5.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勤俭节约。不突击摊派,不规定指标,不搞花架子。立足现有条件,勤俭办文化,不铺张浪费。

  (二)基本形式

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是需要广大国税人员积极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各地可不拘形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进行展示和交流。

为便于省局将优秀作品上报总局进行集中展示,拟选择展示的作品类型有:文字书籍类、书画摄影类、文艺演出及影视作品类、电子信息类、综合介绍类五类。

具体内容:

  1.文字书籍类:格言、警句、故事、小说、散文、诗词、对联、民谣;廉政桌牌、台历、书签,助廉倡议书、承诺书、反馈卡等;专题征文、教材、手册、读本、文集、汇编(制度、资料、案例等)。

  2.书画摄影类:书法、篆刻、绘画(含漫画)、摄影作品;公益广告。

  3.文艺演出及影视作品类:歌曲、节目、电影、电视剧。

  4.电子信息类:网页、屏保图案、短信等。

5.综合介绍类:主题演讲、知识竞赛、事迹报告会、文艺演出、现场会、主题(专题)活动等;办公楼的廉政环境、文化活动场所;廉政教育基地等情况的综合介绍。

  以上各类采用纸质或电子载体介绍均可。

  二、时间安排

  具体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69月,各地国税机关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并将市局机关集中组织的活动安排提前报告省局。

(二)各地展示结束后,以市局为单位,将其中的优秀作品上报省局,省局将于9月底上报总局。总局将于第四季度在北京举办“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集中展示活动”,对报送的参展作品进行展览(演示),并组织参观学习。展览结束后,选择部分优秀作品(主要是文字类作品),编辑《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集粹》,作为廉政教育的系列教材,下发全系统组织学习。组织税务系统新闻单位(总局网站、“三社”及各省局宣传媒体)对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登载优秀的税务廉政文化作品。

  三、组织领导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将这项活动列入工作议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顺利进行。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在人力、经费、场所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协调。要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进行动员和宣传。承担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的单位,还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管部门要掌握全面进展情况,及时加以指导。

为做好“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组织工作,便于协调省局机关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经研究决定,省局成立“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韩杰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税科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解决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对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各市局报送的作品,并向总局选送优秀廉政文化作品;安排布置展台,以及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