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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5-09-07 17:37:52

一、申报纳税窗口
1、负责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电子信息及其他资料的受理、审核。
2、负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和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的受理。
3、负责一般纳税人企业报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抵扣联软盘信息的认证。
4、负责防伪税控户报税数据的接收、审核。
5、负责非常规报税企业专用发票存根联的信息补录。
6、负责票表比对和纳税申报票表比对异常的处理。
7、负责各类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及纳税保证金的收退。
8、负责纳税人"四小票"信息采集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数据表的收集。
二、发票管理窗口
1、负责取得发票领购资格后的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包括发票领购簿的更换)的打印和发放。
2、负责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缴销。
3、负责纳税人发票验旧供新的审核及发票发售。
4、负责停复业户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的封存、保管、返还。
5、负责发票工本费的收缴和发票保证金的收取、退还。
6、按照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书面通知要求,暂停向异常的企业发售发票。
7、负责防伪税控企业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减少分开票机时,及时收缴发票。
8、负责失控专用发票的数据采集和失控专用发票信息的接收。
9、负责纳税人代开发票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票的代开。
10、负责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开具、核销。
11、负责申报资料的领取和发售。
三、综合服务窗口
1、负责税务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录入和工本费的收缴。
2、负责税务登记证件的领取、打印、发放。
3、负责停复业户税务登记证件的封存、保管、返还。
4、负责接受外埠税收证明的报验、税收证明申请表及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受理和纳税证明的开具。
5、负责减免退税类、延期类、核定类、登记认定类、发票类及其他类待批文书及相关资料的受理、初审和录入。
6、负责制作、发放《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
7、负责向纳税人发放经审批的涉税申请文书和证件,
8、负责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发行、收回与上缴。
9、负责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限额的调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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