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打印 | 转给好友  
     
     
  您现在的位置:税务公告  

公 告


  发布时间:2005-09-30 08:56:40

因规范机构设置,原池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机构撤销。现将新设立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贵池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开发区和市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征收管理。

二、贵池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区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征收管理。

特此公告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2005,池州市国家税务局,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Copyright(C)2005 ChizhouState Tax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点由池州市国家税务局主办 TEL:0566-21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