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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国家再次调整出口退税率


  发布时间:2007-07-30 08:30:43

  从2007年7月1日起,国家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炭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二是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我市25户企业10大类别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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