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发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邮件;
二、请勿发送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请勿发送与税收工作无关的邮件;
三、本邮件系统,只用于安徽省国税系统和纳税人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之间的交流;
四、发送邮件者承担一切因邮件发送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如通过本系统发送邮件,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上述各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