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型国税机关为目标,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为重点,紧扣“构建和谐安徽国税”的主题,夯实基础,狠抓落实,谋求发展,推动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全面进步。按照这一思路,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紧密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不断规范税收执法程序,提高税收执法效率。
(二)修订《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下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和《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总结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确保5月1日起正式运行,初步实现税收执法考核的自动化。
(四)组织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评议,对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考核评议结果的综合利用。
二、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
(五)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不断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程序和备案备查管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修订《安徽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要求每个单位上报一个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典型案例。
(七)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在全省范围内或选择部分省辖市组织开展2-3次税收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税收执法检查的日常化。
(八)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修订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与现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不相适应的规定、制度和办法。
三、做好其他各项日常工作
(九)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贯彻意见,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增强各级国税机关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自觉性。
(十)创新组织形式,认真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布置的宏观税收政策研究课题,按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和及时上报课题报告。
(十一)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类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税务行政应诉案件。
(十二)继续做好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效果的跟踪问效,按季度向上级国税机关反馈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
(十三)适应新形势下政策法规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政策法规工作人员,要求县(市、区)国税机关明确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确保政策法规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十四)适时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策法规工作的重点及要求,推动政策法规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十五)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业务培训的同时,以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日常工作为目标,对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税收法制业务培训。
(十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定期调查、了解下级政策法规部门的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