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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奖发票兑奖有关程序的通告
(作者: 征管科   上传日期: 2008-08-28 10:59:10 )

近期铜陵市国税局多次收到消费者咨询中奖发票兑奖程序问题,为此,我局将中奖发票兑奖程序梳理后公布给各位索取发票的尊敬的消费者,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562-2879484咨询。

一、  一、兑奖时间与地点:

凡中100元(含100元)以下的中奖者,于中奖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在消费场所当场兑奖。或持中奖发票于开具之日起30日内到经营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兑奖手续。凡中500元(含500元)以上的中奖者,于中奖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持完整的中奖发票原件、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经营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兑奖手续。

请各位消费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履行兑奖权力,逾期即视为放弃兑奖权力。

二、中奖奖金的有关税收事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凡是消费者持中奖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兑奖的,各主管区局地址、联系电话分别是:

铜官山区国税局:  义安北路132号      电话:2861933

郊区国税局:      淮河南路242号      电话:5857952

狮子山区国税局:  淮河大道北段490号  电话:2860168

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开发区铜芜路8号    电话:2688532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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