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徽国税外部网站 > 在线办税 > 纳税人权利
委托税务代理权
发布时间:2006-12-10 17:24:23    字体:【 】 【添加收藏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文字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下一条: 拒绝检查权